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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難想像以前的人要收聽廣播也要有個牌照吧?就好像買個摩托車,汽車一樣要受到監理機關的管制,買收音機然後收聽廣播也要由電信管理局代發執照,才可以聽廣播喔,否則會違反電信管理法令!
民國40-60年代,戒嚴時期「思想教育」與「思想控制」是政府為穩定政權的主要措施,,台灣人民在蔣家政權的鉗制下,聽收音機是必需申請執照的,警備總司令部人員隨時有可能到您家取締,那個年代思想犯是件很恐怖事。
另一件最嚴重事,萬一收音機故障時送修時,無這張廣播收音機執照,店家是不敢為您修護,否則一旦被冠上思想犯,就關到”頭毛生殺母!”
執照的有效時間為一年,內容除了載明收音機形式外,更註明「不得收聽匪俄廣播」,60年代之後,黑白電視慢慢取代收音機的地位,廣播收音機執照也在這樣的氛圍下,慢慢退出思想鉗制的工具行列,是深具歷史的意義與價值。
這兩張分別是民國五十七年與五十一年的執照,兩張的年紀都比我還老呢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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